2023-07-11
各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市直有關部門:
現將《佛山市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信用評價與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反映。
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23年1月31日
佛山市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信用評價與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依據】為深入推進佛山市互聯網領域信用體系建設,鼓勵誠實守信,懲戒失信行為,倡導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提供合法、合規、優質的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廣東省社會信用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佛山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佛山市范圍內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的信用等級認定、信用監管、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等工作。
第三條【適用對象】本辦法所稱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是指包括互聯網信息內容服務主體在內的,在佛山市范圍內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單位、個人或社會組織。
未成年人不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互聯網內容信息服務、搜索引擎、即時通訊、交互式信息服務、互聯網直播、互聯網支付、廣告推廣、互聯網存儲、互聯網購物、互聯網預約、應用軟件下載等為用戶提供互聯網信息發布和應用平臺的服務。
本辦法所稱互聯網信息內容服務主體,是指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和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是指制作、復制、發布網絡信息內容的組織或者個人。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是指提供網絡信息內容傳播服務的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
第四條【部門職責】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全市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的信用等級認定、監督管理、信用等級修復、異議信息處理、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等工作。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應通過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等平臺,加大宣傳力度,提升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的信用意識。
網信、公安、市場監管、文廣旅體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能,明確主體責任,加大對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的監管力度,全面應用公共信用評價結果和信用信息。
鼓勵行業協會商會、信用服務機構配合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依規收集互聯網信息服務領域嚴重失信行為有關信息。鼓勵支持有資質的第三方參與互聯網信用監管服務,提供智力和技術上的協助和支撐。完善行業自律規范體系,充分發揮互聯網社會組織作用,把信用記錄作為行業自律的重要內容,推動形成“誠信為本、守信光榮”的良好互聯網風尚。
第五條【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職責】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的信用等級分類和認定管理應確保信用信息數據來源的唯一性,做到信息完整、準確、及時,并動態更新。參與信用評價的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以下統一簡稱“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應在該辦法實施之日起主動通過微信小程序“清朗佛山”或“佛山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網站(以下統一簡稱“指定平臺”)向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報備;變更服務項目、注冊登記備案信息、網站網址等事項的,應提前30日向原審核、發證或者備案機關辦理變更手續,并主動通過指定平臺向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報備。
互聯網信息內容服務主體應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基礎上,重點遵守《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其中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應遵守其中第四條至第七條有關規定,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遵守其中第八條至第十七條有關規定。
第六條【工作原則】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的信用等級分類和認定管理堅持“激勵為主、懲戒為輔”原則。
第七條【費用支出】開展信用主體信用評價,不得向信用主體收取任何費用。信用評價工作所需經費由各級網信部門申請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二章 信用信息采集
第八條【信用承諾】倡導鼓勵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簽訂由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認定的承諾書,就依法誠信辦網、加強用戶信用管理、保護網民合法利益、抵制有害信息等作出承諾,并承諾違法失信后將自愿接受約束和懲戒,違反信用承諾行為記錄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參考。
第九條【信息匯總】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建立信用信息獲取、更新、歸集、發布、應用等分類管理工作機制,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信用評價結果,根據信用等級予以相應的激勵、警示或懲戒。
第十條【信息來源】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的信用信息認定應當以下列法律文書或文件為依據:
(一)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證書、獲獎表彰,出具的檢查通報、調查結果等;
(二)各主體提供的文件檔案、歷史檔案等;
(三)生效的司法裁判文書和仲裁文書,生效的行政處罰和行政裁決等行政行為決定文書,法律、法規或者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失信行為認定依據的其他文書;
(四)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及相關執法部門的巡查記錄、約談記錄、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通報批評等失信行為記錄;
(五)經有關職能部門或機構查證并做出處理決定的文書或文件;
(六)經媒體披露、投訴舉報并認定屬實的失信行為認定文書或文件;
(七)信用評價機構信用評價的文書或文件;
(八)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或文件。
第三章 信用等級與認定
第十一條【信用形式】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信用評價以信用等級形式表現。
第十二條【信用等級】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信用等級分為六個等級,分別是:守信AAA級、守信AA級、守信A級,一般失信B級、較重失信C級、嚴重失信D級。
第十三條【守信認定標準】守信服務主體認定標準
(一)同時具有下列條件的,認定為守信A級:
1.堅持正確輿論導向,促進形成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互聯網文化,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鼓勵互聯網信息內容服務主體制作、復制、發布《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第五條規定的相關內容1。
2.通過指定平臺如實向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主辦者、備案地、接入地、運營地、法人姓名、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信息的。
3.在本辦法施行后并如實報備,連續3個月運營服務良好、無失信行為的。
4.主動簽訂并公布信用承諾書。
1.《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第五條:
(一)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準確生動解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的;
(二)宣傳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
(三)展示經濟社會發展亮點,反映人民群眾偉大奮斗和火熱生活的;
(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優秀道德文化和時代精神,充分展現中華民族昂揚向上精神風貌的;
(五)有效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析事明理,有助于引導群眾形成共識的;
(六)有助于提高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向世界展現真實立體全面的中國的;
(七)其他講品味講格調講責任、謳歌真善美、促進團結穩定等的內容。
(二)在獲得守信A級的基礎上,連續6個月無失信行為,具有下列條件的,認定為守信AA級:
獲得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其他主管部門認可,經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管或認定、授權認定、指定的行業協會和社會組織等開展的互聯網法律法規等培訓的,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其中提供互聯網信息內容服務主體還應有效履行本辦法第五條有關內容。
(三)在獲得守信AA級的基礎上,連續1年無失信行為,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守信AAA級:
1.獲得省級以上網信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表彰獎勵的;
2.模范遵守《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其中互聯網信息內容服務主體還需有效履行本辦法第五條有關內容;
3.獲得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頒發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4.經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研究認定,其他應被認定為AAA級的。
(四)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特殊事項進行研究,認定相應的守信級別。
第十四條【失信認定標準】失信服務主體認定標準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一般失信B級:
1.未經許可或超越許可范圍開展互聯網信息服務的;
2.更改備案信息、業務內容、服務項目、網站網址及其他基礎實體信用數據,未向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和其他主管部門備案的;
3.違反信用承諾,造成不良影響的;
4.連續12個月內發生1次以上3次(不含)以下未按合同、協議約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義務,被相關部門依法認定屬實的;
5.因違反涉網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
6.連續6個月內2次(含)以上被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要求限期改正或處罰的;
7.被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正式提醒,5個工作日內未如實報備相關信息的;
8.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存在失信情節造成不良影響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較重失信C級:
1.制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被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或其他互聯網執法部門采取約談、警告,責令限期改正、責令暫停信息更新等行政管理措施的;或違反其它相關涉網法律法規規定的;
2.連續12個月內無正當理由發生3次(含)以上未按合同、協議約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義務,被相關部門依法認定屬實的;
3.被認定為一般失信B級后,信用記錄有效期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再次發生失信行為的;
4.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存在失信情節相對嚴重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嚴重失信D級:
1.因違反涉網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被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處以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撤銷許可或者取消備案的;
2.因違反涉網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被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處以上述第一項以外的行政處罰且拒不履行或限期未按要求履行的;
3.通過互聯網編造、發布、傳播違背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信用等信息,或者故意為編造、發布、傳播違背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信用等信息提供技術、設備支持或者其他服務,嚴重破壞互聯網空間傳播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造成較嚴重社會影響的;
4.被省級(含)以上網信部門作為典型案例通報批評的;
5.被認定為較重失信C級后,信用記錄有效期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再次發生失信行為的;
6.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存在失信情節特別嚴重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信用等級管理及應用
第十五條【記錄有效期】一般失信B級的信息記錄期為6個月,較重失信C級信息記錄的有效期為1年,嚴重失信D級信息記錄的有效期為2年。A級及以上的守信主體,如無發生相關失信行為,原則上認定在本辦法生效期間守信等級長期有效。
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有效期,從該失信行為被認定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十六條【記錄頻次】守信主體認定,原則上實行申報制,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應在指定平臺向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動態申報,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在20個工作日內給予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在指定平臺進行告知;失信主體認定,原則上由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自發現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失信行為之日起及時對失信主體進行認定、標記。
第十七條【公布內容】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在信用評價結果確定后10個工作日內,可通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等有關宣傳陣地向社會公開信用評價結果,接受社會監督。信用信息的公布內容主要包括: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的自然人或組織機構名稱、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守信或失信原因。
第十八條【應用要求】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信用檔案信息的采集、檢查、記錄、發布、存儲、利用等管理活動,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遵循客觀、公正、準確、及時的原則進行運用,不得私自濫用。屬于個人隱私、企業商業秘密或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不得公開的信息,應當采取安全保密措施。
第十九條【信息共享】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結合實際將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信用評價結果、信用降級情況通報給相關部門。
前款相關部門,可以結合工作職責,充分應用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信用評價結果,并向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及時反饋評價結果的應用情況。
第二十條【守信激勵】守信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獎勵與激勵措施:
(一)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給予主體相應激勵;
(二)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優先推薦參與有關項目合作,優先推薦參加各類評優評先、考察、培訓、交流等活動;
(三)優先在等級A級以上主體中發現、挑選、推薦,納入全市公共信用綜合評價。
第二十一條【失信懲戒】失信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的約束和懲戒措施:
(一)對一般失信B級和較重失信C級,視情采取下列措施:
1.限制獲得第二十條等相關激勵;
2.對相關主體有關人員加入佛山市有關組織或申請其它涉網相關榮譽提出限制性或否定性審查參考意見;
3.向省級網信部門報送信息服務主體的失信行為,建議列入“重點關注名單”,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共享、發布;
4.依法依規采取其他約束性措施。
(二)對嚴重失信D級,除采取以上措施外還可視情采取下列措施:
1.增加監督執法頻次;
2.通過媒體或其它公開渠道在全市范圍內通報失信行為;
3.向省級網信部門報送信息服務主體的嚴重失信行為,建議列入有關黑名單,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共享、發布;
4.依法依規采取其他約束性措施。
第五章 信用評價異議處理和信用等級修復
第二十二條【異議處理】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認為信用信息與事實不符或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擬評價結果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有關要求進行異議申請。逾期未按規定提出異議的,視為無異議。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自收到異議申請之日起,應當10個工作日內協調有關部門進行核查,并將異議處理結果以書面方式告知申請人。異議信息核實完畢后,若需更正的,應立即在相關平臺予以更正。
第二十三條【標識管理】異議處理期間,異議信息應當打上標識,但不影響失信行為記錄的公示與處理。
第二十四條【信用修復】失信行為在信用記錄有效期結束后,失信懲戒即行終止。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原則上按照守信認定標準重新申請相關守信等級。
如要提前修復,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應當提出申請,提交相應佐證材料,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現場整改照片、整改報告、企業信用報告、參與信用類培訓證書等信用材料,公益服務證書、守信表彰獎勵證書等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材料,以及其他表明積極整改、信用修復的材料。
佛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應在收到修復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作出修復決定書并告知申請主體。情況復雜的,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處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延長核查期限應當及時告知申請主體。對已完成信用修復的主體,合法合規解除相應的、具有可操作性失信懲戒措施。
第二十五條【不予修復】較重失信C級6個月內不得申請修復,嚴重失信D級1年內不得申請修復。
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不予修復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六條【再次失信】互聯網信息服務主體自失信信用記錄有效期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再次發生失信行為的,按本規定處理的基礎上,失信記錄有效期和不予修復時間分別對應再延長6個月。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特殊規定】本辦法實施期間,如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部門的規范性文件有不同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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